九州官方入口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时间:2018-12-24 12:00:00 访问量:
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,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,全面提高自身素质,根据湖南省教育厅、湘潭市教育局相关文件以及校《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在201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,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原则
根据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本人申请,班级推荐,学院综合评定。
二、评选名额
省优秀毕业生:16人;省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:2人
市优秀毕业生:18人(含创新创业毕业生)
校优秀毕业生:23人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,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思想政治素质过硬。
2、热爱集体,关心同学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,严格遵守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受处分情况、无补考情况,其中2015-2016学年德育测评为优秀,2016-2017学年、2017-2018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同年级、同专业前50%。
3、学习勤奋,成绩优秀,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。专业技能考试(含计算机等级考试、司法考试、程序员、会计师考试等)合格,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(CET-4)。
4、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,在校期间达到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良好等级以上。
5、2015-2018学年曾获得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综合奖励。
(二)参评省、市级优秀毕业生,除需满足(一)所列条件要求之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、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前三个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位于专业前20%;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前三个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位于专业前30%。
2、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(CET-6)。
3、获得一次省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;或者两次(含两次)以上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党员干部、优秀团员干部或获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;
(三)优先评定在社会工作、学科竞赛、科技创新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毕业生;优先评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,自愿到基层、边远地区、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,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。
(四)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9届毕业生,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,不受评选指标限制。
(五)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根据开展创业项目时间、规模、质量、效益、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,择优推荐。
四、评选机构
学院成立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小组,全面负责此次评选推荐工作。工作小组组成成员名单如下:
组长:邓辉
成员:马忠石 成伟明 赵华 赵晗冰 王嘉敏 曾思妍 何舒香
李卫华 刘奇玉 李文浩 廖君湘 李康澄 罗振军 胡忆红
毛小平 张晚林 曹佳骊
五、评选程序
1、本人申请。申请人填写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(签字手写,其它打印),并自己准备所需的证书(英语四六级、专业技能考试证书、校级综合奖励以上荣誉证书)复印件,于2018年12月27日之前将证书复印件、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电子档交予各班班长。申请省、市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将省、市《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(需提供纸质档和电子文档各1份)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档交到立言楼B403。
2、班级推荐。各班班长根据各班申请情况参照评选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。审查核实后,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召开班会,省级按照每班1人、市级按照每班1人、校级按照每班2人于2019年1月3日向学院上交民主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名单。须上交的材料包括:省、市《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、校级《2019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》、《九州(中国)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》(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档和电子文档各1份),以及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所获奖励、CET、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(1份)。联系人:聂兴旺,联系电话:17373284453,电子邮箱:1276862024@qq.com。
3、综合评选。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各项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选,评选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。
4、结果报送。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送校招生就业处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推选的省级优秀毕业生自动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生。
2、凡欲申请者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,逾期申请者做弃权处理。请各班充分宣传发动,并切实做好组织管理工作。
3、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和推荐名册相关表格格式不能改动,请认真填写,学院考察意见请勿填写。
4、请各班严格审查申报材料,班级推荐人选若不符合相关条件,学院将直接减少班级推荐名额,不再另行补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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